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北京1月9日訊(記者 林煥新)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講話和2022年教師節給北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師范生的回信精神,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23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公費師范生離校前須全部落實任教學校。
《通知》明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持續組織公費師范生專場招聘活動,通過優先利用空編接收等辦法,保障符合就業條件的公費師范生有編有崗,全部落實任教學校,嚴禁“有編不補”。2023年5月底前,確保90%的公費師范生通過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2023年6月底仍未簽約的公費師范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校任教。
《通知》要求,優化2023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服務。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在核定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準確核查接收公費師范生編制計劃,統籌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于2023年1月6日前將本省(區、市)公費師范生就業崗位需求信息通報給部屬師范大學,同時在相關網站或平臺公開發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時公布并有針對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要做好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有關工作,保障符合條件的公費師范生按時獲得相關教師資格證書,促進公費師范生就業。
《通知》還提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公費師范生跨省任教條件,規范執行跨省任教審核程序,并依托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公費師范生履約任教管理相關功能,辦理跨省任教相關手續。要加強公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確保公費師范生嚴格履行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除因重大疾病無法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從教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檢查確認后終止協議外,應屆公費師范生畢業前一律不得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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